本文件為草稿,尚待律師審閱定稿;實際權利義務以本站最終公告之版本為準。

服務條款

Terms of Service · 草稿 v0.1

本條款為本公司與客戶(訂閱使用本服務之獵頭顧問/工作室)之間的協議。註冊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本條款。

一、 服務說明

本服務提供招募協作工具,包含人選/職缺/客戶管理、往來訊息彙整(LINE、Email)、AI 輔助摘要與配對、文件產生等功能。功能與方案內容得不時調整。

二、 帳戶與資格

客戶應提供正確資訊、妥善保管帳號密碼,並對其帳號下之一切活動負責。每一工作區內之成員權限由客戶自行管理。

三、 訂閱、付費與退款

  • 本服務採訂閱制,依所選方案(含 AI 使用額度)計費;費用、週期與額度以下單頁面/報價為準。
  • 逾期未付,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服務。
  • 退款政策:退款/試用條款待定。價格得調整,並於合理期間前通知。

四、 客戶義務(重要)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應確保:

  • 合法蒐集個資:就其上傳之人選個人資料,已依法取得當事人同意或具其他合法事由,並就 AI 處理與境外傳輸完成必要告知。本服務提供之「個資同意書」功能僅為輔助工具,客戶仍為控管者、負最終責任。
  • 招募內容合規:透過本服務對外發布之職缺、訊息、文案,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不得為性別、年齡、婚姻、容貌、身心障礙等就業歧視),不得散布不實或違法內容。
  • 不濫用:不得將本服務用於騷擾、詐騙、大量非法招攬,或違反第三方平台(如 LINE、郵件供應商)之使用規範。
律師需確認 — 就業服務許可
若本服務或本公司涉及「就業服務」之媒合並向求職者收費,依《就業服務法》須取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pelift 商業模式(平台工具 vs 媒合服務、向誰收費)之定性,請以律師意見為準,並於條款中界定平台與客戶各自責任。

五、 資料處理與智慧財產權

  • 客戶上傳之資料,其權利仍屬客戶(或原權利人);本公司僅為提供服務之必要而處理,並依 委託處理契約(DPA) 約定辦理。
  • 本服務之軟體、介面、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屬本公司所有;客戶取得的是非專屬、不可轉讓之使用授權
  • AI 產生之內容(摘要、配對、文件)僅供參考,客戶應自行判斷、查核後使用,本公司不對其正確性負保證責任。

六、 服務可用性、免責與責任限制

  • 本服務依「現狀」提供,本公司不保證不中斷、無錯誤或完全符合特定需求;將以合理努力維持可用性,並得因維護、第三方服務或不可抗力而暫停。
  •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對間接、附隨、衍生性損害不負責;累積賠償責任上限,以客戶於請求發生前 3(待定) 個月內實際支付之費用為限。

七、 資料保存、匯出與服務水準

本條所稱「客戶資料」,指客戶於本服務中建立或上傳之人選、職缺、客戶公司往來資料、對話紀錄及履歷等附件檔案,其權利仍屬客戶所有,本公司僅為提供服務之目的而處理及保管。

  • 於合約存續期間,客戶得透過帳號自行查閱其資料;目前部分資料類型尚無自助一鍵匯出功能者,客戶得以書面(含 Email)提出匯出請求,本公司將於收到請求後 15 個工作天 內,以 CSV 及/或 JSON 等通用格式並含原始附件檔案,提供予客戶或其指定對象下載。
  • 合約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客戶得於終止生效日起 30 日 內依前項方式申請匯出資料;逾期未申請者,本公司得依內部保存政策,於其後 30 至 90 日 內將該客戶資料自正式系統及例行備份中刪除,惟依法令(如稅務、發票)須留存之紀錄不在此限。
  • 若本公司因故停止營運或終止本服務(非因客戶違約),本公司將於停止營運日 至少 60 日 前以書面通知客戶,並於該期間內協助客戶完成資料匯出;屆期客戶仍未回應者,本公司得依通知所載方式處理其資料,不負繼續保管之責任。
  • 本服務由單一團隊開發與維運,現階段不提供正式書面 SLA 或可用率保證。本公司將盡合理努力維持系統穩定,於遇有影響服務之重大問題時,盡力於 1 個工作天 內回覆客戶反映,惟不承諾特定回應或修復時限,亦不排除因維護、第三方服務中斷或不可抗力而暫停服務之情形。
  • 本公司如認客戶重大違約(如違法蒐集個資、違反就服法),得逕行暫停或終止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律師需確認 — 資料保存/移轉條款
上述天數(15/30/30-90/60/1 個工作天)為依現況擬定之建議值,非正式法律文字;與稅務/發票法定留存年限、個資法刪除義務是否有法定上限等,需律師確認後才能定案。

八、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爭議,雙方同意以 臺灣○○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條款得不時修訂,修訂後公告即生效;客戶繼續使用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