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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與退費政策

版本:v1.0.生效日期:2026-07-13(初版,修訂將於本頁公告)

本政策為 Pelift 服務條款之一部分,由朋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訂定。

一、免費試用

  1. 試用期間為七日,開放完整功能,無需提供付款資訊。
  2. 試用期屆滿不自動轉為付費、不自動收取任何費用。試用結束後未申請付費開通者,帳號轉為停用,資料處理依第五條辦理。

二、月繳方案

  1. 使用者得隨時取消訂閱,取消自當期計費週期屆滿時生效,不收取違約金。
  2. 已支付之當期費用不予退還,使用者於當期屆滿前仍得正常使用本服務。

三、年繳方案

  1. 年繳訂閱啟用後九十日內終止者,退還已支付年繳金額之三分之一;發票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折讓。
  2. 啟用逾九十日終止者,已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服務提供至已付期間屆滿為止。
  3. 本公司建議使用者先以月繳方案確認符合需求後,再轉換為年繳方案。

四、七日解除權之說明(個人消費者)

以個人身分訂閱之消費者,本服務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及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經消費者事先同意開始提供服務者,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七日解除權。本公司於付費流程中明確揭示並取得該同意,並以七日免費試用作為付費前之評估期間。以公司名義訂閱者,屬企業間交易,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五、終止後之資料處理

  1. 訂閱終止或試用結束後 30 日內,使用者得請求匯出其工作室資料,本公司提供通用格式之匯出協助。
  2. 前項期間屆滿後,本公司於 90 日內刪除工作室資料;細節依「個資委託處理說明」第七條辦理。

六、退費方式與時程

  1. 退費以原付款方式退還;無法以原方式退還者,以銀行匯款退還至使用者指定帳戶。
  2. 本公司於確認退費金額後三十日內完成退費。已開立之發票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折讓或作廢。

七、例外情形

因重大違反服務條款(包含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行為)經本公司終止服務者,已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

八、聯絡方式

取消訂閱得於系統內操作或來信申請:info@pelift.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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