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 pelift 首頁

個資委託處理說明

版本:v1.0.生效日期:2026-07-13(初版,修訂將於本頁公告)

本說明為 Pelift 服務條款之一部分,規範朋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受使用者(工作室,以下稱「租戶」)委託處理個人資料之權利義務。

一、角色與定位

  1. 租戶於 Pelift 服務中建立、上傳或匯入之候選人、客戶聯絡人等第三人個人資料(以下稱「委託處理個資」),由租戶擔任個人資料保護法上之蒐集者,決定蒐集之目的與方式。
  2. 本公司立於受託處理者之地位,僅於租戶指示及提供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委託處理個資,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之意旨接受租戶之適當監督。

二、處理之範圍與目的

本公司處理委託處理個資,以提供 Pelift 服務功能所必要者為限,包含:

  1. 資料之儲存、備份與展示;
  2. 履歷檔案之解析與欄位擷取;
  3. 適配評分、摘要與信件草稿之產生(AI 輔助功能);
  4. 推薦文件、單據之產生;
  5. 電子郵件之代收發(租戶綁定自有信箱時);
  6. 租戶指示之其他必要處理。

三、禁止事項

本公司就委託處理個資:

  1. 不為提供服務以外之目的處理或利用;
  2. 不出售、出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予其他租戶或無關第三人;
  3. 不用於本公司自身之行銷;
  4. 不用於訓練 AI 模型。

四、次委託處理者

  1.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委託下列服務商處理部分資料:Vercel(代管)、Supabase(資料庫與儲存)、Anthropic(AI 處理)、Nylas(郵件連結)【上線前確認並補齊】。
  2. 次委託處理者之新增或變更,本公司將於合理期間前公告或通知;租戶有正當理由者,得表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

五、安全維護措施

本公司採取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意旨之安全維護措施,包含:

  1. 租戶間資料於資料庫層完全隔離;
  2. 傳輸與儲存加密;
  3. 角色權限控管與最小權限原則;
  4. 重要操作留存不可刪改之紀錄(append-only 稽核紀錄);
  5. 定期備份與還原機制。

六、協助義務

  1. 當事人(如候選人)向租戶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權利時,本公司於技術上協助租戶完成查詢、更正、停止利用或刪除。
  2. 本服務內建個資同意書工具,協助租戶記錄當事人同意之範圍與狀態;未取得同意者,系統將限制部分處理行為(如對外推薦)。
  3. 發生個人資料事故時,本公司於知悉後不遲延地通知受影響之租戶,並提供已知之事故範圍、原因及已採取之措施,協助租戶履行其通知及申報義務。

七、資料之返還與刪除

  1. 契約終止後 30 日內,租戶得請求匯出其委託處理個資;本公司提供通用格式之匯出協助。
  2. 前項期間屆滿後,本公司於 90 日內刪除委託處理個資;因備份輪替而暫存於備份中之資料,於備份週期屆滿時一併消除。
  3. 法令要求保存者,於保存期間內僅為遵循法令之目的留存。

八、保密

本公司及其人員就因提供服務而知悉之委託處理個資及租戶營業秘密,負保密義務;此義務不因契約終止而消滅。

九、租戶之義務

  1. 租戶保證其蒐集、上傳之個人資料具合法來源,並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或第九條履行告知義務、於必要時取得當事人同意。
  2. 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上傳本服務;租戶因法定事由確有處理必要者,應自行確保其適法性。
  3. 租戶應妥善管理其成員之帳號與權限,避免逾越授權之存取。

十、效力

本說明與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同為租戶與本公司間契約之一部分;本說明就委託處理個資之規範與其他文件有歧異者,優先適用本說明。

© 2026 朋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聯絡:info@pelift.app